本省社保转移怎样对接?
一、省内社保转移
1、如果在一个地市不需要转移,由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续保即可。
2、如果不在同一个地市,即使在一个省,目前大部分还是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
二、社保迁移方法:
1、可以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卡)
2、在新工作地办理好社保帐户后,在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即可。(带***、现单位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三、社保转移流程
1、个人:交***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2、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行等信息。
3、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原参保单位。
4、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5、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6、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四、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1、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2、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具体步骤:
1、参保人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可以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
2、在员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员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这样一来,你在原参保地缴的养老保险费用,就转到新参保地去了。
3、之后,当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在最终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请养老待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养老金。
按照国家的规定,男的满50岁,女的满40岁,换城市工作不能在新的城市建立社保账户,只能建立临时账户,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转移到新的城市。所以,不要觉得换城市工作,就一定要把社保转移到新的城市,首先你一定确定你退休的是要在哪个城市退休。其次,要考虑到自己的年龄,社保不是你想转移就能转移滴。
一、跨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1、参保人须持有效***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3、当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帐户。
4、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