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地区是以省还是市为单位?
统筹地区是以省为单位。
因为在中国的统筹地区划分中,一般是以省级行政单位为基础进行划分的。
统筹地区是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进行整合管理的区域范围。
由于省级行政单位在行政管理和***分配上具有较大的权力,因此以省为单位进行统筹地区的划分更能够实现***的整合和统一管理。
在中国,统筹地区的划分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不平衡的问题,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分配和共享。
通过以省为单位进行统筹地区的划分,可以更好地整合各项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同时,统筹地区的划分也有利于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还能享受统筹吗?
还能享受统筹
因为离职后可以通过社保局缴费的方式继续保持医保,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仍然可以在统筹区内享受医保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要及时通知社保局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继续缴纳医保费用。
失业保险能不能跨省领取?
失业保险能跨省领取。 失业保险跨省领取的流程:
1、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户籍所在地领取;
2、由参保人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转移领取申请;
3、凭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金转移单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4、待参保地失业保险资金到账后,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为直辖市和地市级。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失业金本地统筹区是什么意思?
失业金本地统筹区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统一筹划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
所有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遵循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实行基金省级集中统一管理、全省统筹调度使用,合理均衡各地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