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办法自2014年10月起实施,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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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后养老金会比改革前低吗?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后,养老金当然不会比改革前低的。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建立社保制度,也就是并轨制。改革前退休人员称为老人,实行老人老办法计算养老金。而改革后建立十年的过渡期,即从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称为中人,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的年限作为视同交费年限,除了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外,还计发过渡期养老金,确保养老金待遇不会降低,甚至还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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