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停?
到给你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带***、失业证、劳动合同去申报一下,他们会为你办理停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如何报停?
失业保险的报停流程如下:
1.前往社保中心或网上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下载“失业保险金申领/停发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如名称、***号码、公积金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在申请表上注明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的原因。
3.提交所需的相关材料,如***、公积金卡、失业证、工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4.等待社保中心的审批和核实,正常情况下停发失业保险金的审批时间较长,需要耐心等待。
5.审批通过后,社保中心会通知你到指定办事点领取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停发失业保险金不意味着你离开了失业保险制度,当你重新找到工作再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可以再次领取。同时,停发失业保险金的理由应符合相关规定,向社保中心提供虚***材料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失业保险如何报停?
单位在员工离职当月及时去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做减员后该员工社保自然就停了(包括失业保险也停了)。
如果当地已经开通网上申报,就在网上先申报减员,然后把减员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如果没有开通网上申报,就直接按社保局格式填写减员表盖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当事人找到工作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1.所需材料:申请人***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停领相关证明材料重新就业证明原件(注:单位参保即视为重新就业,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
2.办理流程:当事人到就近社保窗口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3.办理地点:社保基金管理分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