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印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什么相结合?
***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一系列决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决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筹资机制,确保待遇发放;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015年印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缴费和财政䃼贴相结合。从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缴养老保险了,标准为月工资8%,财政补贴12%,截至目前,全国养老金收支平均水平还处于亏损状态。
2021年,就由浙江、江苏、广东等养老金盈余的省向北方省(区)划转资金。这就是社会统筹。
养老保险制度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现社会统筹和什么相结合?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自2014年10月1日我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以来,我国已实现了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机制。今年2月,国家又宣布,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更加加快了这一制度的实施进程。
养老保险制度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现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4次,从个人缴费基数中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计入到个人账户中,也就说要从个人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实行单位缴费,进入统筹个人缴费及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