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肇庆公积金怎么提取?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序号到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布于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布于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料,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须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或需要查档,不能当场审批的,当场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资料收件收据》,并说明不能当场审批的原因。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批。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布于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服务大厅窗口经办人员当场进行审批,予以通过,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提取流程
1、线下办理
在办理窗口填申请表,提供缴存人的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1类账号),账户关联须缴存人本人办理,提取资金转入关联账户。提供缴存人***(代办的还须代办人***)和以上对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租房、购房(包括住房***)提取的,还须提供婚姻材料(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等)、配偶***。
2、网上办理
1、pc端登陆肇庆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陆,首页选择“我要提取”,然后再选择对应的业务进行申请。
2、手机端关注“肇庆公积金”公众号,绑定账户后选择“特色服务”-----“业务办理”,再选择对应的业务进行申请!
在肇庆提取公积金,需要先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申请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个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缴纳公积金的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提取方式包括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申请方式。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领取提取资金。
在肇庆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