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和比例?
南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
2、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
4、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注意:参保居民在外地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基金不予补助。
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一)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3、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6、“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
(二)职工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
3、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三、“居民”血友病
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四、住院大病报销比例
居民住院大病报销比例
1、“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10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
2、“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南京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南京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居民医保: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按照现行政策,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是上不封顶的,而居民医保有最高报销限额,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报销封顶线为29万元—36万元不等。”市社保中心医保部相关人士解释,大病保险不设报销封顶线,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就可以报销。根据往年的数据估算,住院个人花费2万元以上的在1万人左右。”
大病保险资金分别从职工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建立大病保险资金,统一购买大病保险,根据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合理测算筹资标准,具体筹资标准通过***招标形式确定。这也意味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另外缴费就可享受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