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社保?
深圳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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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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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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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医保补缴标准?
医保补缴标准如下:
职工医保一档: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5%,个人缴费比例为2%。
职工医保二档: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居民医保:年满18周岁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比例为0.7%,财政补助1.1%;少儿学生,个人缴费比例为0.6%,财政补助1.2%。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缴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最新的补缴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