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险补偿标准?
重庆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此外,还有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重庆如何查询失业保险还剩多少个月?
在重庆,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失业保险剩余月份:
1. 重庆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首先,进入“重庆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在下拉界面找到并点击“我要查”,然后选择“个人社保查询”。登录后会直接到达个人信息界面,此时选择要查询的险种—失业保险,点击“参保缴费明细”或“待遇明细”,即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2. “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并进入“重庆人社”公众号,在聊天界面点击“菜单栏—人社服务”,然后选择“我要查”和“个人社保信息查询”,便可登录查询失业保险相关信息。
在重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什么?
2017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为每月1050元。其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来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等。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五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报经市人民***批准后对外公布。
扩展资料: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重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每月1050元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21?
一、失业金标准:
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元/月,4个深度贫困县为1620元/月。自2019年统筹城乡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后,已不再区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统一按照原城镇职工的标准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
二、拓展:失业保险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是兜牢社会民生的底线,更是稳定就业岗位的助推器,其主要功能为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根据其缴费年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每月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重庆自2018年8月起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机制,全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4个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以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当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元/月,4个深度贫困县为1620元/月。自2019年统筹城乡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后,已不再区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统一按照原城镇职工的标准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