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保什么时候恢复正常报销使用?
1.2021年8月15日0:00起,原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渠道所有医保经办业务办理,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和药店购药业务。
2.2021年8月17日8:00起,正式恢复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和药店购药业务。
3.其他医保经办业务视国家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
二、系统切换期间服务指引
1.医疗、生育现金报销等涉及受理期限的业务,在停止受理期间临近超期的,其业务办理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业务,由医疗机构或经办窗口先收取和保存好参保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待国家平台启用服务后补录登记,业务开始时间按收取材料日期录入。
3.参保人在上述医保服务暂停期间,门诊就诊(含药店购药)请先行垫付现金,待门诊记账业务功能恢复后,到垫付现金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补记账手续;住院就诊暂不办理医保入、出院,待住院结算业务功能恢复后,再补办医保住院相关手续。
以宜昌市为例:
1.2021年12月31日0时起,恢复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结算。建议除离休、伤残军人、医疗救助对象、精准扶贫对象以外的普通患者,可延期办理补登补录和结算业务,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对于需办理手工报销的,建议于2022年1月4日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对于需补登补录的人员,建议于2022年1月4日后到就医医疗机构办理。
2.2022年1月1日9时起,恢复全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核定业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核定业务(含线上);恢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税务部门恢复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含线上)。
2020年交的医保2021年可以报销吗?
2020年9月1日交的医保,2021年1月20日可以报销的。不管是农村的合作医疗,还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交的都是明年的医保费用。所以说2020年9月1日交的医保,保险其实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这个期间都是可以报销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