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补充养老保险明细?
按照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年、***补贴6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针对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省人社厅12月30日针对参保人员最为关心的待遇水平给出详解。
相关人员介绍,补充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如果按照基金年收益率3.5%,个人缴费15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测算如下:按照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年、***补贴7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为2255元/年;按缴费档次500元/年、***补贴12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为2930元/年;按中间缴费档次1000元/年、***补贴2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为4050元/年;按照缴费档次2000元/年、***补贴36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为6288元/年;按照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年、***补贴6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为12540元/年。城乡居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据实计算个人养老待遇月领取标准,足额发放。
据悉,我省还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补贴、补助标准。
一、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企业年金方案终止的情形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1、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3、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企业年金的归属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一、补充养老保险按什么标准交
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
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总额。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般***用个人帐户方式。即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后,应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对象;无论是企业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还是职工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一律记入职工个人帐户。
二、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