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可以在十堰市使用吗?
可以。具体政策如下:
一、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所购房屋为家庭二套房(含)以内的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50万元。
二、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全国范围内)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辖区内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所购房屋为家庭二套房(含)以内的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50万元。
三、开通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购房办理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支持原住房商业***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四、开通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购房办理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支持原住房商业***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原商贷需要结清)。
五、取消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原户籍在十堰市辖区的限制。
可以的。 ***城市 公积金 中心受理职工异地 ***申请 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职工 住房公积金 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情况明细台账。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0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十堰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十堰买房用吗?
可以。具体政策如下:
一、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所购房屋为家庭二套房(含)以内的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50万元。
二、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全国范围内)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辖区内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所购房屋为家庭二套房(含)以内的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50万元。
三、开通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购房办理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支持原住房商业***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四、开通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购房办理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支持原住房商业***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原商贷需要结清)。
五、取消十堰市行政区域之外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原户籍在十堰市辖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