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购房可不可以用长沙公积金?
可以,但需满足如下的条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职工,并正在继续正常缴存的,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时可以申请。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政策,取过一次,贷过一次还可以再***吗?
公积金取过是可以***的,即使公积金存储卡内无余额也可以申请公积金***。 根据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办理公积金***。其中,无论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卡是否有余额都不会影响日后的公积金***申请及办理相应其它事宜。
湘西自治州7级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湖南湘西自治州十级伤残怎么计算?
湖南湘西自治州十级伤残的计算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