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余额怎么回事,能用吗?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养老保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企业养老余额之说,所谓余额,当是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平常不可以用,待劳动者当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但参保人员死亡的,余 额可以继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支付给本人: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人力***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
企业养老金和一般账户有什么区别的?
养老保险一般账户是相对于临时账户而言的。
也就是说,男性未满50岁,女性未满40岁,首次在非户籍所在地参保,都是一般账户。
影响养老金吗?
养老保险一般账户和临时账户,会影响养老金吗?
养老保险账户的性质并不直接决定养老金的多少,不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影响养老金多少的因素是只有缴费水平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还有退休年龄等因素,并不包括养老保险账户的性质。
为什么五险只显示企业养老保险?
一、缴纳社保时为何只显示养老保险?
这是系统上的设置。大家在五险一金查询中,大多在社保网上只能查养老保险、医保,而在公积金要到公积金网查。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网上是不能查到的,但是可以利用自己的***到社保中心查。
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查询办法。
在上网查的时候,大家可以登陆所在城市劳保网或者社会保险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栏目,输入自己的***、密码,密码一般是大家的社保证编号及***出生年月日,这样大家就可查询参保信息了。而***用电话咨询的时候,大家可以拨打劳保服务电话,也就是12333进行咨询,也可以进行信息查询。
三、缴纳社保可以查到的养老保险信息。
可以打电话查下。但是大家在查询的时候,在社保网上只可以查到大家个人缴纳的部分。也可以知道自己历年个人缴纳的金额,而在上面一般单位缴纳多少、缴费基数是查不到的。而在社保查询系统上,养老保险就是显示个人交的费用,是不显示单位交的费用的。这也是系统设置情况。大家不用担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大家有疑惑的时候,也可以亲自到社保局去看看,拿上自己的***就可以了,非常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