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保险去哪里办?
一、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当地的人力***部。一般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户口簿》、《***》、《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失业保险上哪里办理?
一、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
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在向市级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应及时将参保缴费人员花名册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
二、失业保险办理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表》(含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原件;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最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6、税务部门缴费最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7、U盘(用于拷贝失业保险软件)。
三、失业保险办理的程序
1、由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5份,填写失业职工登记卡一式4份,失业职工交1寸登记照片3张;
2、由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连同职工个人档案,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7日内,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领取《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办理流程及时间?
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需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声明书》,一份交给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给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 失业保险中心根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声明书》,对失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在核实的过程中,失业人员需要带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失业保险中心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向失业人员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 失业人员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在填写时,需要确保内容无误。
4. 失业人员需要交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复印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 职工累计缴费已满1年不足5年的,能够领取的失业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 职工累计缴费已满5年不足10年的,能够领取的失业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 职工累计缴费已满10年及以上的,能够领取的失业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