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两个城市的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
失业金不可以领两个地区的,只能领一个地区的失业金。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如果你先后在两个城市就业交了五险一金又先后失业了,那是可以先后在两个城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即先在A城市领失业金,后来到B城市就业交了五险一金,失业后就在B城领失业补助金。但你不能同时在两城市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和失业金能一起领吗?
您好:根据法规规定,
1 失业保险金
1.1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期间,失业保险机构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的费用,该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1.2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1.2.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2.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2.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3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
1.3.1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1.3.2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1.3.3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1.3.4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4 失业保险金每月给予的标准
1.4.1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资。
2 失业补助金
2.1 失业补助金是指缴纳社会保险未满一年的失业人员,或者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还未就业的人员,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
2.2 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期限
2.3 失业补助金最长不可以超过6个月的补偿
2.4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全国各个地区有较大的不同,因此不同地区的失业补助金领取金额也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希望以上答案能帮到您!
失业补助金只领了两个月又就业了还可以领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是哪个部门给的,保险公司还是工作单位?
既不是保险公司也不是工作单位。
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是你工作的单位为你向社保中心缴纳了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列缴纳)。
这样如果你辞去工作失业的时候才可享受失业保险金。
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
换单位后被辞退以前的失业金能拿吗?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1.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2.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3.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