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买房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提取手续。
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核实后单位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或申请人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4、中心核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核准提取金额,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初始密码已修改过,即可在管理中心直接办理转账支付;若申请人龙卡未修改过初始密码,本人持***就近到建行点网点修改初始密码后才可在管理中心办理转账支付,或者到**南湖支行申请支付。
华律网提示:嘉兴公积金提取流程大致包括提交申请、准备材料、审核以及手续办理四大步骤,市民可以对照上文提示进行手续办理,以免在办理手续过程中走不必要的弯路。
嘉兴最低公积金标准?
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是1100元,交的比例是根据你的工资来算的,单位和个人交的比例是一样多的。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以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对于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
嘉兴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上下限规定。
1.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嘉兴市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含劳动派遣)就业人员月平均收入的3倍(29289元),月缴存额限制为7030元(个人和单位各3515元);最少原则上不低于职工月平均收入的60%(5858元),最少月缴存额原则上不低于586元(个人和单位各293元)。
嘉兴市公积金提取?
嘉兴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就业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嘉兴市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的;
5、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市(县、市、区)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市市区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偿还购房***本息的;
10、支付房租的;
11、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12、因失业、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
嘉兴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单位经办人进行初审;
2、单位经办人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属进行盖章,经办人向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后,工作人员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定提取数额;
4、通过核定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5、单位经办人当天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到市建设银行申请支付。
6、建行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