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如何办理
1、将个人的职工档案存放至参保地的人社局。职工档案主要包括招工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书的材料;
2、携带以上所说的证件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要材料主要是照片、解除合同证明书、***复印件等;
3、携带失业证和个人***明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持户口簿、居民***、高中以上毕业证或无业证明、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劳服站办理《失业证》。
2、在街道办完证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区劳动服务中心盖章。
法律依据:《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湖南省就业失业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在常住的稳定就业6个月后失业的,在常住地的县级以上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申领时提供本人户口本、***、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领取失业金详细步骤?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