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⑴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核定个人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出具《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3日内送达解聘职工个人。
⑵个人进行失业登记。
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
你需要拿着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在当地办失业保险,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做记录。
办理社保不太明白的话,可以问51社保网,或者让他们代办,你也省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1、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去劳动部门签证完毕。
2、办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中心,办完养老保险。
3、拿u盘,做失业报盘,增加员工信息填写在报盘上。
4、将失业报盘报送劳动局失业窗口,失业保险就增加成功了。
5、月初进行纳税申报时,填报各项保险。
失业保险每个月申报流程?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为非自愿失业且在原单位缴纳过失业保险,失业后凭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指定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即可,失业保险领取金额与缴纳时长有关,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首先要强调一下,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限制的,满足以上条件按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