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医保住院门槛费是多少?
1、门诊就诊医生开具电子住院单后,凭患者本人健康码/社保卡/***,到住院处(新楼门诊三楼)办理住院及医保登记联网手续(急症未及时办理的,三日内到医保管理科补办手续),住院处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
2、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医保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为800元;第二次为400元;第三次为200元;第四次起不再设起付标准。居民医保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为500元;第二次减半;第三次不再设起付标准。
3、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医保支付的部分,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55-60%,异地医保执行参保地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
4、参保病人治疗用药,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诊疗及超限制使用范围的药物等,按规定均由个人自负。
5、参保人员住院不得指名要药、指名检查,出院带药仅限所患疾病需继续口服的药物,一般不超过7日量,如因病情需要,最长不得超过10日量。出院不得带静脉注射液及治疗类项目。
6、参保人员单位及个人按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本人应负的费用,包括:(1)起付标准;(2)超标准床位费;(3)乙类药品首先自负部分;(4)特殊医疗首先自负部分;(5)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按比例自负的部分;(6)其它不属于医保支付的项目。
7、单位及个人未按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导致住院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住院期间须全额交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全额结算住院费用,具体情况咨询医保局。
8、职工医保按费用总额的40%左右的比例交押金,居民医保按费用总额的60%左右交纳押金,出院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医保住院门槛费因地区不同而不同,但一般都在一千元左右。
这是因为医保门槛费是指在住院治疗过程中需要自费支付的一部分费用,也就是说在住院治疗费用超过门槛费用前,病人需要自费支付这部分费用。
门槛费用的数额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定会受到政策规定和当地医疗水平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门槛费用的收取只是病人和医院的一项合法交易,并不代表病人需要支付的全部住院治疗费用,具体费用还需要看医疗需求和医保报销政策。